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027年度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4供货地点: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
(1)石灰石: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小时内将货送到现场,实行24小时供货,保证石灰石数量、质量能满足脱硫系统安全、经济运行需要,并保证两座石灰石料仓料位任何时刻均不低于6米;
(2)石灰石粉: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小时内将货送到现场,实行24小时供货,保证石灰石粉数量、质量能满足脱硫系统安全、经济运行需要。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项目概况: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由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按 80%:20%出资比例组建,秉承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理念,新建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配套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系安徽省“十四五”重要支撑性电源项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027年度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计划采购石灰石数量为60000吨,石灰石粉数量为1000吨,上述为暂估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检验、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者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的代理商。若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双方签订的销售意向书。
3.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大于20000吨的石灰石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B、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或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财产被冻结的情形;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以往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记录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