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雄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2020年12月注册成立,2021年4月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独立运营。雄安公司本部设党建综合部、规划经营部、财务企法部三个部门,另有所属单位雄安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热公司)。主要负责履行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业主职责,推进雄安基地项目建设;发挥集团在雄安新区的“窗口”作用,积极做好疏解服务保障,推动相关产业在新区布局;推动战新产业发展,新业态目标及任务推进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业务等。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人力资源流程,规避用工风险,维持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因此委托单位提供委外业务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和服务期限,该服务项目需分别与雄安公司、地热公司签订合同。
1.2.2 招标范围
2.2.1服务范围:雄安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接待及会议服务、报税及资料整理、司乘服务、卫生保洁、秩序维护、日常事务处理、运行值班、设施设备运维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业务服务。 2.2.2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 (1)对应岗位的主责劳务作业,以及配套的辅助性服务工作; (2)现场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3)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与纪律约束,响应招标人各项考核内容与人员管理要求; (4)按照约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落实作业任务,配合招标人实施管理措施 。 2.2.3保密要求:严格执行人员信息保密制度,建立资料保密、禁止外泄机制,全员签订保密协议,严防服务项目所在单位资料泄露。 2.2.4服务期限:雄安公司委外业务服务预计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8年6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后546天;地热公司委外业务服务预计2027年4月1日开始,至2028年6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后457天日。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雄安公司委外业务服务预计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8年6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后546天;地热公司委外业务服务预计2027年4月1日开始,至2028年6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后457天日。
1.2.4 服务地点
雄安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办公区和产业项目所在区域。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 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②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人力资源委外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报税兼凭证整理。
拟派报税兼凭证整理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初级会计职称
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配备汽车驾驶员。
拟派汽车驾驶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 机动车驾驶证 - 准驾车型C1
② 机动车驾驶证 - 准驾车型B2
需提供证明材料。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30 14:59: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