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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历史文化博物馆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70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高历史文化博物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709001 ),已由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县财政配套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183m2,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929.8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堂、二堂、三堂进行场景复原工程;总馆、人物志馆、长城志馆、物产志馆、风物志馆、文艺志馆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弱电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改造工程、陈列布展工程;阳光房进行室内地面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拆除硬化、绿化、室外墙面改造等工程。 投资额:总投资为2032.5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工程费1072.13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高历史文化博物馆(布展工程):
该标段内容为:布展工程,大堂、二堂、三堂、总馆装饰,人物志馆、长城志馆、物产志馆、风物志馆、文艺志馆装饰,展厅内部基本布量,总馆照明,长城志馆、物产志馆、风物志馆、文艺志馆照明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高历史文化博物馆(布展工程):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5联合体要求: 3.5.1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施工企业为联合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5.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5.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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