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矸石高值化利用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BGC-2025-0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高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矸石高值化利用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00155209490002 )已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高经开审[202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山西恒越环保新材科技 ,资金来源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财政性资金(含中央预算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二是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煤矸石高值化利用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 设计年处理煤矸石100万吨,年产普通砂浆42万吨、特种砂浆64万吨、热值煤6万吨、硫铁矿3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10亩,总建筑面积为68009.18㎡其中:办公生活建筑面积为9244.80㎡;工业生产建筑面积为58764.38㎡;配套给水、排水、供热等公用工程。(构)筑物,同时建设综合办公楼、门卫室等铺助建筑。 2.4 计划总工期:425 日历天(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联合体亦可)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在本单位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信息查询页。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