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 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G2025-148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市 1. 招标条件 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 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EPC总承包(项目编号:M1401000155400148002)已具备建设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SG2025-1485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 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EPC总承包 2.3工程概况:本次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一期建设1个年产29.4万吨600kA电解系列,安装198台600kA电解槽,其中生产槽186台,备用槽12台不修筑内衬,保留立柱母线、大梁框架(槽大架)、平衡母线、槽周母线及槽壳。同时,公辅及土建等部分按39.4万吨/年(配套250台600kA电解槽)考虑。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电整流系统、电解生产区、原料贮运区、阳极组装生产区、铸造生产区、电解烟气净化及脱硫等生产系统和必要的辅助、行政福利设施等系统工程(不含综合办公楼、一般固废处置场)。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含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无负荷试运行等),自工程设计至项目全部投入正常运行,环保绩效实现A级标准。 2.4建设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及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6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15日前具备电解槽通电焙烧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2015年至今曾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2022年10月至今承揽过同类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同类项目指500KA及以上电解铝项目不含电解槽大修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应具有2022年10月至今牵头承揽过同类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同类项目指500KA及以上电解铝项目,不含电解槽大修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冶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