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晋城兴唐煤业 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瓦斯抽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34-ZB-2510143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城兴唐煤业 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瓦斯抽采泵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34-ZB-251014378)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山西晋城矿区车寨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工程概况:(1)瓦斯抽采泵站为抽采泵房、循环水泵房与管道间联合建筑,建筑面积2658.8㎡,建筑体积41144.4m³,为钢筋砼排架结构,屋面为轻钢屋面,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2)瓦斯抽采泵站配电室为配电室、门卫、消防间、控制室、储物间、厕所联合建筑,建筑面积333.3㎡,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3)瓦斯抽采泵站1#、2#水池,有效容积307.5m³,为钢筋砼矩形水池。 地理位置及场地条件:本工程位于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车山村,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瓦斯抽采泵站工程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城兴唐煤业 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瓦斯抽采泵站工程。 标段(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建设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包含建筑面积2500㎡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建筑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④如合同无法体现关键内容信息,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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