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存取款一体机和智能柜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存取款一体机和智能柜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WH-530100-2025-0422-0101
2.3招标范围: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有存取款一体机131台,惠农终端机2台,自助发卡机3台,智能柜台33台,其中除3台智能柜台2026年仍在质保期内,其余设备2026年均过保,为了更好服务客户,保证我社自助设备正常运转,现需对以上设备2026年维保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733500.00元(柒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
2.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度。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2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3投标人参加社会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 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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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