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交市汾河河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GL20260301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古交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古交市汾河河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152001),已由古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古审管批字[2023]182号文件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古审管批字[2025]192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及上级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古交市。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途径火山村、羊儿湾 、寨上村、河口镇、三岔口村及河下村;主槽疏浚及清理整平6.5km;新建堤防0.263km;主槽防护0.612km;生态改造4个片区及环形步道区,改造总面积约7.03万m2;新建挡墙1.096km;支沟治理1条,治理长0.292k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的为其中的: 001标段:古交市汾河河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002标段:古交市汾河河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003标段:古交市汾河河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项目)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002标段、 003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施工期间内资质须有效),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公示专栏信息”名单的(以网页截图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或者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审计报告。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