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左云县曌煜200MW风力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5342001),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同审管投资发[2026]8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左云县曌煜2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0632-2653H04E0406-01 2.3项目概况:左云县曌煜200MW风力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规模200MW 2.4招标内容与范围:左云县曌煜2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本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20台(套)单机10MW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不含塔筒及锚栓),风电机组所需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运输及保险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左云县曌煜2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注:业绩认定以合同为准,若合同内容为框架协议,则同时提供结算单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容为框架协议,则以结算单据时间为准,无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定。(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5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