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法人(含小微)信贷业务押品评估合作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ZZ02601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法人(含小微)信贷业务押品评估合作机构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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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
涵盖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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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分行、肇庆分行、云浮分行 |
3-12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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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海分行、中山分行、江门分行 |
3-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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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分行、惠州分行、汕尾分行 |
3-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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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潮州分行、汕头分行、揭阳分行 |
3-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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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湛江分行、茂名分行、阳江分行 |
3-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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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韶关分行、清远分行、河源分行、梅州分行 |
3-12家 |
注:1.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的中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合同金额。
3.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包)):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已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许可,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资产评估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证明;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有8名或以上资产评估师;合伙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有5名或以上资产评估师。(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证明、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房地产估价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或以上);有3名或以上房地产估价师。(提供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土地估价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具备4名或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提供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成立三年或以上(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起算)。
4.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关于评估机构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的相关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被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0.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①投标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②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③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④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13. 已成功获取本项目/标段(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本项目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4月28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5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包):¥500.00,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87554018,黄小姐)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www.zztender.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 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23号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林嘉敏、朱志强
电话:020-87581202、020-87554018
电子邮箱:zzt701@126.com(如电话无人应答,请将咨询事项发至本邮箱)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