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银龙垣科储能技术 100MW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西银龙垣科储能技术 100MW独立储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370),已由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41.4亩,建设规模10MW/1.25MWh飞轮+90MW/180MWh锂电独立储能电站,采用电化学储能和飞轮储能相结合的设计方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能场区、220kV升压站的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建设附属建筑生产综合楼、检修库房、危废暂存间、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及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含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调试、消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采购、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和人员培训、完成并网试验、并网启动验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工作,配合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及其他服务。包括 220KV施工,征地补偿、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储能电站功能性建设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电站范围内各设计阶段相关的地质、测量等工作(含、测量放线定点的标志埋设及测量器材进出电站的临时便道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图纸资料送审、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相关工作。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采购主要内容为:电站本体及送出线路工程;所有设备采购和监造。电源施工、站用电系统施工;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站验收、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前及并网后测试、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编并完成交付)。 (3)验收工作:项目本体的工程验收、整套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各类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配合费用、达标投产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4)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其中: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不得超过招标人规定的限额设计金额,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同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②施工部分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电网公司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项目并网标准,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 ③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2026年 6月1日前进场,7月1日前办理好施工许可证,8月1日前完成土建工程及升压站基础(主要设备进场),10月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及相关实验。12月1日前完成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