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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兴和—罗文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87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高县兴和—罗文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875001 ),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阳高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路线全长4.775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7.5m,行车道宽2×3.2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高县兴和—罗文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高县兴和—罗文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劣迹。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建项目。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 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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