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100MW/200MWh集中式调峰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100MW/200MWh集中式调峰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监理
2.2 招标编号:YXZB-2026-00435
2.3投资概算:约22000万元
2.4项目概况:鹤壁市山城区100MW/200MWh集中式调峰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城区石林园区。建设1座容量为100MW/200MWh的储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储能电站拟通过4回35kV线路接入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电站。
2.5招标范围:鹤壁市山城区100MW/200MWh集中式调峰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任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年提供、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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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