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富滇银行股份 昭通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富滇银行昭通分行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DB-JZCG-2026-03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富滇银行昭通分行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富滇银行股份 昭通分行下辖13家机构,包括分行本部及营业部、昭阳支行、乌蒙古镇支行、龙泉支行、珠泉支行、青岗岭支行、北市区支行、昭通大道支行、洒渔支行、水富支行、镇雄支行、彝良支行、威信支行。按照服务保障需求,需配备餐饮服务人员共计10人,保洁人员共计18人,延续驾驶员1人。
服务内容包括:
(1)保洁服务:为分行大楼及下辖支行网点提供保洁服务。
(2)餐饮服务:为分行员工食堂及每个支行网点员工食堂提供早中晚餐及临时用餐等饮食保障服务,以及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维护和餐具的清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
(3)驾驶服务:为分行提供经营业务保障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控制价(价税合计):¥2671200.00元(两年),其中:
1、餐饮服务费用不超过¥44000.00元/月,4400.00元/月/人;
2、保洁服务费用不超过¥61200.00元/月,3400.00元/月/人;
3、驾驶员服务费用不超过¥6100.00元/月。
注:上述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税费等全部法定责任义务,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定期组织监督考核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
2.6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行业、招标人相关规定。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查询并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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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