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23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翼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239001),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5〕10号、翼审管立字〔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学校冷热源及室内供热供冷设施改造工程:对翼城中学等7所学校冷热源及室内供热供冷设施进行改造,改造7所学校冷热源、管网及室内供热供冷设施,新能源覆盖面积为21.4万平方米,设超导太阳能光热集热板7500台,空气源热泵机组79台,地源热泵机组2台,庭院管网2X5.33千米,管径 DN450-DN25,每个校区新建一套双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 2.4财政审定金额:71877148.1元。 2.5计划工期:8个月(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电子 时间:2026年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25日23时59分 4.2、电子 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 主体信息库 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 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 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