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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工业余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1000267a0094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工业余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1000267a00942001 ),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立足清徐县供热负荷增长需求,充分整合化工园区富余热能资源,规划建设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工业余热供热项目,整合园区其余余热资源,构建完整的低温热源系统,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工业余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技术交底、设备采购、施工及施工配合、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工作等工程内容并配合设计图纸审查、竣工验收服务等。且投标人须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全面负责,实现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工业余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3.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 3.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市政公用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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