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三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14100020260043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三期)(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432001),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安行审发〔2022〕77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水源集水池维修9处25座;新打水源井2眼,配套水泵2套,新建井房3座;改建蓄水池4座;控制阀井28座;新建设备房29座;安装防护围栏3.677km;安装标示标牌95处;安装监控设施95套;安装一体式净化消毒设备25套;更换低压线路4.864km;铺设引水管道9.896km,配水管道69.7km,管道阀门井106座;安装智能水表2241块,单村智能监控平台25处,总控智能化信息化监控平台1处。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三期)(一标段) 标段内容为洪驿村、府城镇飞岭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及县级信息化平台。 002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三期)(二标段) 标段内容为和川镇和川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 003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三期)(三标段) 标段内容为和川镇罗云村、上县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 2.3最高限价: 001标段控制价4000000.00元; 002标段控制价6350000.00元; 003标段控制价4860000.00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安泽县农村小型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 3.5信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