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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1000267a0105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1000267a01053001 ),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部分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装机规模100MW,安装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建设4条35kV集电线路及站内其他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项目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风力发电)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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