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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沁水兰河风电项目(二期)PC 总承包工程招标三次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09月18日在《 》、《全国 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发布了兰花集团沁水兰河风电项目(二期)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问题:招标文件第69页21.5.2工程进度款中约定:进度款按进度节点支付,每月三十日提交工程进度支付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次月30日前支付。至此支付到合同工程总价的85%。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进度款限额为每月合同实际完成工程量应付款的85%,每月三十日提交工程月进度支付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次月30日前支付。 回复:本项目建安工程部分按每月完成各节点工程量的100%申请进度款,发包人次月30日前按审定后进度款的10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建安工程总价85%停止支付,待项目投运后按照支付申请支付至合同建安工程总价的90%,验收、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建安工程总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能源局、山西兰花集团法律事务中心 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