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
ta>
ta>
太古集中降温能源站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1000267a0109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太古集中降温能源站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E1401000267a01092001 ),已由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省市政府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太古高速以北、玉兰东路以东地块,与太古3#泵站紧邻。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供热负荷530MW,设计供热能力1100万㎡,设置4台吸收式复合热泵机组;敷设4xDN1400供热管网0.2km;敷设2xDN1200供热管网1.3km。现采购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共计2套。本项目预估金额59.2912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古集中降温能源站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 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和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环保验收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自下订单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完毕。 交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古集中降温能源站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 3.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检(试)验报告;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业绩证明资料(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体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时,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制造商需满足3.1、3.2、3.3的要求,并提供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证书》,或针对该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允许同时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网站首页 |
总机电话:010-51957458客服010-51957412微信号no18810099894 24小时移动13683233285联通13126614855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7752号-8 工商局网站注册编号:010202008032700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