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山镇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C-JC-2026-04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米山镇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1067001) ,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5】3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米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全长约45204.7m,其中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46m,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2697.8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5968.9m,DN160UPVC入户管16392m;新建化粪池39座;路面恢复44505.46㎡。 主要建设内容:高平市米山镇下辖6个行政村污水管网改造治理,包含原有道路破碎挖除,管沟开挖回填,双壁波纹管、硬聚氯乙烯管材铺设,化粪池安装,塑料检查井及预制钢筋混凝土井埋设等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竣工验收、最终交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0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个月,施工工期7个月) 2.5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其中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具备给排水、环境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