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 ta> ta> 省道110线(原省道218线)岢岚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219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110线(原省道218线)岢岚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2198001 ),已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路线全长约5.86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2.0m。全线设中隧道一座,中桥一座,天桥2处,通道2处,平交3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省道110线(原省道218线)岢岚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5.86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2.0m。全线设中隧道一座,中桥一座,天桥2处,通道2处,平交3处。 建设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52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802.49万元。 招标范围: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不限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两阶段勘察设计:工程初勘、初测、详勘、详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4)前期专项评估:重大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可阶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咨询服务(勘测定界、节地评价、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及踏勘论证、地质灾害评估、用地预审材料组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行)洪评价、土地报批咨询服务(勘测定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调查、土地复垦、用地报批申请报告组件)、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编制及审查技术服务等。 注:本项目为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包含立项和设计批复所需的各专项评价(估)咨询服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为准,但工作内容不得重复。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省道110线(原省道218线)岢岚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3.1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其他资质或资格: ①须在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备案; 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 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2)近五年内(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共同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3.4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7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3.2(1)、(2)、(3)资质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和勘察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所有成员单位须满足如下条件: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1、3.5、3.6、3.7、3.8、3.9的要求。 3.11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近五年是指2021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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