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无废工厂”建设指南编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478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化工公司“无废工厂”建设指南编制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化工公司本部、煤制油、包头化工、新疆化工、榆林化工、神木化工。
工作内容如下:
(1)研究国家对化工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文件,提出煤化工“无废工厂”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收集、研究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国内大型化工企业“无废企业”建设文件,结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无废工厂”建设的相关意见和要求,编制化工公司“无废工厂”建设指南项目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项目紧迫性、资料收集清单、工作组织构架、调研工作安排、工作节点安排、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成果等内容。方案应组织行业专家审查并根据意见修订完善,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收集、研究煤直接液化项目和煤制烯烃项目两种煤化工工艺资料,深入研究固体废物产排污具体情况,完成两个项目固体废物物料平衡的相关资料。
(4)收集煤直接液化项目和煤制烯烃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现状,调研国内气化渣、锅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先进处置技术,结合两个项目情况,提出优化利用方案和技术路线,编制《煤直接液化和煤制烯烃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专题调研报告》。
(5)结合调研和收集资料,依据工作方案,编制完成《煤直接液化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和《煤制烯烃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并完成专家审核。
(6)完成《煤直接液化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和《煤制烯烃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标准的申报资料编制,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团标及以上标准发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煤直接液化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和《煤制烯烃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编制编制和专家审核;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煤直接液化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和《煤制烯烃项目“无废工厂”建设指南》团标或以上标准申报立项、发布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项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或科研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项煤化工行业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需附发票验真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2)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或科研
(3)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家要求:项目组内须包括至少一名国内知名环保专家,专家应为化工、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专家签字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专家参加本项目的签字扫描版声明文件。
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不得少于6人,所有人员应为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化工、环保等相关专业,须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在读硕博士研究生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
(2)企业投标单位项目小组其他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少含2022年7-12月社保(或纳税)的证明文件(具有社保机构公章);高校等事业单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工作证明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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