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 山东 日照电厂2025-2027年度全厂机组防磨及炉顶密封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一期机组(2×350MW),二期机组(2×680MW)。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 山东 日照电厂2025-2027年度全厂机组防磨及炉顶密封治理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日照电厂2025-2027年度全厂机组防磨及炉顶密封治理包括清灰、联箱穿墙管根部密封、原密封拆除以及高温粘合剂、陶瓷纤维、钢丝网、抓钉、浇注料、高强度耐磨胶泥的施工、烟道内部支撑耐磨陶瓷管制作和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并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炉顶密封和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道防磨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施工或技术内容、签字页等能体现合同具体内容的证明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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