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5091800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50918009-01)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44号、翼审管立字〔2023〕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新建2套D型滤池及配套设施,单套处理规模20000m³/d;2、新建1套臭氧接触氧化装置及配套设施,单套处理规模20000m³/d,采用液氧源臭氧发生器(2x8Kg);3、新建1套污泥脱水装置及配套设施,单套处理能力:绝干泥量600Kg/h,泥饼含水率要求≤60%,采用高压带式深度脱水一体机;4、相关配套建筑物、构筑物的改造。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 招标范围: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本工程建设 2.4财政审定金额:1320.042976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