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ta> ta> 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65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654001 ),已由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朔州市农业农村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5.771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5.11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6万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642.263583万元;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上甘港村、杨街村田块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2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408.036117万元; 招标内容:第二标段:上甘港、杏寨、安营、大刘庄、石店、南沙城村(白塘村)、北沙城、范店八村土地翻耕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3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437.711588万元; 招标内容:第三标段:安营、大刘庄、石店三村生物有机肥及硫酸亚铁采购;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004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315.697238万元; 招标内容:第四标段:南沙城村(白塘村)、北沙城村生物有机肥及硫酸亚铁采购;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005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052.942341万元; 招标内容:第五标段:中曹山村、南曹山村滴灌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6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739.957497万元; 招标内容:第六标段:上甘港村管道输水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7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408.295531万元; 招标内容:第七标段:杏寨村管道输水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8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512.388834万元; 招标内容:第八标段:鲍堡、东堡、杨街三村管灌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09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143.450856万元; 招标内容:第九标段:上甘港村渠道防渗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0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031.784421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标段:杏寨村渠道防渗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1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086.676507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一标段:安营村渠道防渗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2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197.920856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二标段:大刘庄村、石店村渠道防渗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3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985.971325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三标段:南沙城村(白塘村)、范店村、北沙城村渠道防渗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4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715.22547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四标段:安营、大刘庄、石店三村田间路砂砾石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5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五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301.600636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五标段:南沙城村(白塘村)、北沙城村田间路砂砾石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6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278.804116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六标段:范店村田间路混凝土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7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734.832347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七标段:中曹山、南曹山、上甘港三村田间路混凝土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8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542.913725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八标段:杏寨村田间路混凝土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19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九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1464.71203万元; 招标内容:第十九标段:鲍堡、东堡、杨街三村田间路混凝土硬化工程;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020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标段:
项目审批文号:应审批字【2024】145号、朔农建发【2025】2号;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223.74万元; 招标内容:第二十标段:本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ZCXD-2025-0106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3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4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5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6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7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8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八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9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九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0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1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2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3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4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5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五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6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六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7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8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八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19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九标段:
3.1本次招标第十九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20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标段:
3.1本次招标第二十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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