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09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沙雅公司沙雅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沙雅县华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华能新疆公司沙雅公司沙雅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距离沙雅县直线距离约75km,交通便利。拟建工程临建区地形地貌主要为沙漠,地形较为平缓、起伏不大。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沙雅公司沙雅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开工,有效施工期限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保证在此有效施工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新疆公司投资决策及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施工准备或新能源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工程类型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每项业绩须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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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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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