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双鑫矿业 灵宝双鑫尾矿库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双鑫矿业 灵宝双鑫尾矿库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5-108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双鑫矿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3计划工期:2025年9月-12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 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主要内容为:下梯柳木沟和东木峪尾矿库边坡设计及边坡生态修复(包括清理坡面、主动柔性网、随机锚杆、撒播草籽复绿、厚层基材喷播复绿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施工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矿山整治工程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信誉及经验的单位。
(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本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①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6)非主体工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