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平矿业 锚杆台车及掘进凿岩钻车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太平矿业 锚杆台车及掘进凿岩钻车采购 (招标编号:CNGZB-2025-1023-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安徽太平矿业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标包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标包1 | 锚杆台车 | CYTM41系列 | 台 | 1 | 满足招标人井下巷道断面(宽*高)2.8米*2.8米及3.0米*3.0米工作巷须提供“矿安”证。 |
标包2 | 掘进凿岩钻车 | CYTJ45(A)系列 | 台 | 2 | 满足招标人井下巷道断面(宽*高)2.8米*2.8米及3.0米*3.0米工作巷须提供“矿安”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 符合最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满足《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
须提供近3年内同类产品1个业绩的供货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如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