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州湾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公开招标公告 | SDZHC202601001 | ||
| 2026-01-17 | 2026-01-21 |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海州湾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海州湾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海州湾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一标段EPC,主要对多岛海约3.2km沿海岸线及潮间带进行保护、修复。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 3.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致合诚管理咨询 (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1002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并缴纳文件费300元整(售后不退),正常缴纳文件费后视为具备投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4.2.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注:1.以上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人请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访问日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或未按照上述方法现场确认的,均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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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6 09:00:00 | |
| 3、递交 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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