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危废渣资源化升级改造项目-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危废渣资源化升级改造项目-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土建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6-20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项目规模: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为新建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737.61m2,总建筑面积632.71m2;铋精炼车间地下0层,地上局部2层,建筑长30.62m,宽18.62m,高12.60m,为封闭的多层厂房;氯气间地下0层,地上1层,建筑长5.92m,宽5.92m,高5.60m,为封闭的单层厂房。
2.3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 危废渣资源化升级改造项目-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土建工程。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工程量清单共二份,分别为“1.招标工程量清单-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2.招标工程量清单-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建筑工程”,二份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须完整报价。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4.1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报价依照“1.招标工程量清单-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图纸与做法见文件“1.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内):
(1)拆除区域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地面、路面、基层等,及其他零星拆除(拆除区域厂房内的柱间支撑、吊车梁与牛腿、墙面、原有门窗等;小型设备的基础;零星辅助设备、摄像头、路灯等)(见“1.拆除区域示意图”);
(2)依照原有围墙、设备基础、设备地坑做法(见“做法1:围墙做法”“做法2:地坑、基础布置与做法”)建设新的围墙、地坑与地坑内设备基础(新围墙位置见项目总平面图,地坑尺寸为长12m*宽4m*深1.8m);
(3)管道改造及涉及的路面破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与路面修复。
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投标人在对“1.招标工程量清单-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前期拆除工程”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当分为以下两部分分别完整报价(包含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增值税等):
①序号1~39、86~96项。此部分由于图纸遗失,投标人应于报价前进行现场勘察,以免产生工程量纠纷,且此部分结算总价仅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不再因实际施工与清单产生的差异进行费用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②序号40~85项。此部分包括新建围墙、地坑及管网改造,若施工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差异,涉及的费用变更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4.2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建筑工程(报价依照“2.招标工程量清单-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建筑工程”;图纸见文件“2.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建筑工程”内)
(1)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建筑、结构图纸中包含的土石方工程、桩基与地基处理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
(2)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建筑、结构图纸中包含的保温、防腐、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若施工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差异或正式施工图纸较招标图纸发生变更,涉及的费用变更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4)招标图纸、清单包含的所有土建内容。
(5)铋精炼车间与氯气间土建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上述部分与其他必要的施工内容。
2.4.3施工要求
(1)依照招标方要求,做好施工区域与生产区域之间的隔离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
(2)施工过程中做好与设备单位、建设单位的配合与协调,配合完成铋精炼车间及氯气间主要设备的安装工作,保证土建工程满足设备安装需求与设备生产运行的条件。当出现交叉作业时,应服从甲方及工程监理的管理协调;
(3)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不能影响生产正常运行、环境保护、粉尘治理、路面清扫等事宜;
(4)(如涉及)本项目完工后周边场地的绿化、给排水等系统和不在拆除范围内的原有设施的恢复重建;
(5)因建设项目位于建设单位生产厂区内部,施工作业等受原有厂房、管廊桥架等的限制,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做好预期问题解决方案,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投标人中标后,施工时不得以现场条件与预期不符、勘察疏漏或理解偏差等理由提出工期延长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投标报价应已涵盖所有现场条件风险及应对措施费用。
(6)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进度管理,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7)若投标方投标报价时,招标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均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8)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正式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等要求执行,并按约定工期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制造经验。能提供近3年来完成的与本标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同类项目的施工简历。
(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是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满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当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控制,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能力;能提供投标人为技术负责人缴纳至少满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③拟派安全负责人要求拥有安全员B证或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能提供投标人为安全负责人缴纳至少满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④投标人拟执行本标工程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