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国风临县100兆瓦智慧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1-30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国风临县100兆瓦智慧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县国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100MW
2.3 标段划分: 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国风临县100兆瓦智慧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雷家碛乡、清凉寺乡
2.5 服 务 期: 本工程拟定于2026年5月10日开工,于2026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
勘测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测绘
(1)招标人应在开始勘测前7日内,向投标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委托人要求的基准点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进行测绘。
(2)投标人测绘之前,应当认真核对测绘数据,保证引用数据和原始数据准确无误。测绘工作应由测量人员如实记录,不得补记、涂改或者损坏。
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站设计
全部国风临县100MW智慧风力发电项目设计工作,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2.1设计范围
投标人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集团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2.2工作内容及深度
(1)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工作
场内外道路;平面高程控制(含方格网布置)、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平断面测量、地质专业的测量、水文专业的测量;建立工程施工测量网(控制点个数10点以内);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工程施工测量网建设报告等。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各行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和对标分析、经济评价)、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并通过招标人和相关单位(例如电网公司和招标人上级公司审查)审查收口。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配合工程创优、配合申报QC科技成果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4)竣工图编制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5)设计归总
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电气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上述阶段勘测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处理,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桥涵、燃气管线跨越段防护工程、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选址、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
(5)编制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投标人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招标人协助;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6)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并通过审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7)完成全厂KKS编码工作(如果有)。
(8)网络及信息化设计(如果有)。
(9)现场设计服务(现场工代全过程驻场)。
(10)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3、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近5年(自2021年1月 1日起,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风电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不得进行涂抹关键信息等影响发票查验行为),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甲方出具的能证明设总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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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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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