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全厂水系统、火炬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6-03-26 19: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标题
新疆山能化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全厂水系统、火炬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SNZB-XJNH-D0100005849
2026-03-26 2026-04-1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山能化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全厂水系统、火炬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已由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山能化工 ,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山能化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全厂水系统、火炬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XJNH-D0100005849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1项目概况

新疆山能化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火烧山产业园,项目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净化、合成MTO级甲醇,采用MTO技术生产聚合级乙烯和丙烯单体,再经聚合生产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产品和其他副产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变换、低温甲醇洗及冷冻、CCUS、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MTO、烯烃分离、蒸汽裂解、丁烯-1等单元)、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3.2项目建设地点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火烧山产业园新疆山能化工 。

2.3.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装置包括净水站、综合泵站(含1#消防泵站)及2#消防泵站、甲醇循环水站、1#烯烃循环水站、2#烯烃循环水站、空分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装置、膜浓缩及蒸发结晶、各类水池、火炬装置、变电所及机柜间等EPC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完成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全厂水系统、火炬的建设。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建设此装置所需的项目管理、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项目《数字化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并为招标人提供人员培训。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工期:

净水站装置(含综合泵站和2#消防泵站),2027年6月20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脱盐水装置,2027年6月30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循环水装置,2027年7月30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装置,2027年8月30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膜浓缩及蒸发结晶装置,2027年9月15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火炬装置,2027年10月31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2.5质量标准

本烯烃项目质量目标为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鲁班奖等国家奖项,投标人须配合负责本项目的创优、评优、评审等活动,同时投标人要确保装置设计、建造、安装等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创优申报的要求和标准。

2.5.1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质量验收符合国家现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行业总纲)》(SH/T 3508-2011)、《石油天然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通用总纲》(GB/T 51317-201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等验收标准要求,确保装置质量达到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要求。

2.5.2施工质量目标:工序验收一次合格率≥95%;焊接检测一次合格率(按片计)≥98.5%;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定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有效期须覆盖开标日期)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定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定的施工负责人应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有效期须覆盖开标日期),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本单位连续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涉诉经济、行政及刑事纠纷案件。

3.5信誉要求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5.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023年以来列入国家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 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将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5.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5.5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5.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欠薪等不良记录;

3.5.7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禁止交易类信用异常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成员的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的一切管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事项,其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已完成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业绩1份,所提供的单份或多份业绩合同中工作范围应满足(1)、(2)(3)项要求:

(1)生化处理规模不低于500m³/h的污水处理装置(含盐污水生化处理装置或污水处理场或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设施)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2)处理规模不低于600m³/h的回用水装置(回用水站或中水回用装置或含盐废水膜脱盐装置或高含盐水装置)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3)蒸发水量不低于15m³/h的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项目经理业绩1份,所提供的单份或多份业绩合同中工作范围应满足(1)、(2)、(3)项要求:

(1)生化处理规模不低于500m³/h的污水处理装置(含盐污水生化处理装置或污水处理场或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设施)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2)处理规模不低于600m³/h的回用水装置(回用水站或中水回用装置或含盐废水膜脱盐装置或高含盐水装置)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3)蒸发水量不低于15m³/h的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EPC合同业绩1份,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业绩时间及证明材料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装置建成投运时间为准,装置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及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等;业主证明材料要包括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证明等。若联合体方式共同签订合同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查验所有原件的权利。

注:(1)项目投资规模需提供佐证材料(形式不限);(2)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ygcgfw.com


网站首页  | 
dl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