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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22-2025年机上洋酒(干邑白兰地、威士忌)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2-2025年机上洋酒(干邑白兰地、威士忌)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941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

3年预估数量

单价限价

备注

1

VSOP干邑白兰地

700ml

3924

456.52

所投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国际上拥有一定的认知度。VSOP和XO需为同一品牌。

2

XO干邑白兰地

700ml

720

1437.36

3

苏格兰威士忌

700ml

4178

230

3年预估总金额

3787224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

1.6.1机上配送

1.6.2地面休息室配送

序号

单位名称

交货地点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仓库

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采供部

3

深圳航空食品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南联黑龙江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北航东街南航机供品库房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郑州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桂林

桂林市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广西 基地南联航食桂林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珠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机场交警大队后面仓库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揭阳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新疆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 广州南联航食 新疆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19

北海市南翔航空服务

广西区北海市福成机场南航工作区

20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1.7交货期: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0日历天交货。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其他要求:

境外生产厂家

提供境外生产厂家相关证件资料、出口国官方原产地证书、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相关信息(须提供信息记录号、企业名称(中英文)、企业

代理商或经销商(进口机上烈酒)

1)提供境外生产厂家相关证件资料、出口国官方原产地证书、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相关信息(须提供信息记录号、企业名称(中英文)、企业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证明材料且期限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授权链条须完整。(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注:凡是涉及外文资料的,须同时附中文翻译内容。

2.3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全国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提供与物流公司的合同扫描件,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11月至今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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