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邮区中心特快邮件分拣封发、卸车、邮航邮件装车、容器整理、国际邮件处理、安全管控等相关工作。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需求情况 | 阶梯 | 月日均基础业务量(袋件) | 件均单价(含税,元/袋件) | 权重 |
常量期 | 第一阶梯 | 30000 | 0.2446 | 47.20% |
第二阶梯 | 2500 | 0.2152 | 23.53% | |
第三阶梯 | 3000 | 0.2149 | 16.87% | |
高量期 | 第一阶梯 | 32000 | 0.2587 | 9.80% |
第二阶梯 | 4000 | 0.2335 | 2.60% | |
注:1、以上限价含税费、管理费、提供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保、相关福利等所有费用。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服务过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2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为单价合同的,须提供结算发票等辅助证明材料);
2.10投标人在淮安市范围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