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毕节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贵州省织金县大坪子镍钼矿探矿权,毕节市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事宜,以挂牌方式出让贵州省织金县大坪子镍钼矿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委托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织金县大坪子镍钼矿探矿权 2.项目编号:M520524202500000M 3.勘查矿种:镍矿、钼矿 4.地理位置:位于贵州省织金县中寨镇铁厂村、以那镇大寨村 5.矿区面积:4.15km2(以拐点坐标实际圈定为准) 6.拟设勘查区拐点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5.3821645 26.4701768 31 105.3849309 26.4538861 2 105.3904577 26.4646315 32 105.3849333 26.4540007 3 105.3856983 26.4642137 33 105.3846940 26.4543560 4 105.3857977 26.4638343 34 105.3849044 26.4547510 5 105.3857243 26.4636048 35 105.3848029 26.4553947 6 105.3858826 26.4627939 36 105.3838013 26.4555128 7 105.3904562 26.4627551 37 105.3836694 26.4557178 8 105.3905648 26.4636445 38 105.3842558 26.4558909 9 105.3920237 26.4634627 39 105.3833470 26.4611393 10 105.3923374 26.4638112 40 105.3827737 26.4616312 11 105.3933173 26.4630201 41 105.3817082 26.4608339 12 105.3925816 26.4628173 42 105.3812964 26.4608707 13 105.3919522 26.4620826 43 105.3807647 26.4618660 14 105.3924955 26.4605695 44 105.3803735 26.4623031 15 105.3912559 26.4557239 45 105.3757018 26.4624697 16 105.3909173 26.4540362 46 105.3756181 26.4615015 17 105.3916283 26.4537725 47 105.3750002 26.4615040 18 105.3905449 26.4528258 48 105.3751746 26.4639180 19 105.3902087 26.4533309 49 105.3759507 26.4637408 20 105.3858894 26.4532286 50 105.3759905 26.4641662 21 105.3855255 26.4517333 51 105.3813689 26.4640399 22 105.3903937 26.4510014 52 105.3813640 26.4642946 23 105.3830829 26.4510064 53 105.3806289 26.4649112 24 105.3835230 26.4517007 54 105.3802615 26.4648925 25 105.3834709 26.4519656 55 105.3803906 26.4652708 26 105.3831647 26.4523410 56 105.3810327 26.4652139 27 105.3836622 26.4525402 57 105.3813188 26.4651798 28 105.3840829 26.4533056 58 105.3815023 26.4651776 29 105.3839740 26.4534040 59 105.3815841 26.4658634 30 105.3843530 26.4536370 60 105.3821645 26.4701768 7.地质勘查工作情况:本次出让区块范围现状勘查工作程度为普查 8.多目标管理:竞得人在取得探矿权后,及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实施勘查作业,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报表及报告等。 9.拟出让年限:5年 10.起始价:42万元 11.每次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数倍)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需要提交资料、保证要求 1.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未被列入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①未被列入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承诺函中承诺截止日期为该项目公告发布之日③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向意向竞买人出具的收取保函的说明。 (三)银行保函要求 1.本宗探矿权出让,意向竞买人出具银行保函进行担保。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支持在线验真。保函担保金额为贰仟伍佰万元(¥250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保函须注明出让人名称、项目名称、矿业权项目编号、意向竞买人名称、 3.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将保函原件送达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 4.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向未取得竞买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退还保函。 5.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向未竞得人退还保函。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期无异议,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足额缴纳挂牌成交价后,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向竞得人退还保函。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2.公告时间:2025年5月1日9:00时至2025年6月3日17:00; 3.挂牌时间:2025年6月4日9:00时至2025年6月18日12:00; 4. 报名 3.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4.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 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文件)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有竞买人报出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税务部门下达的缴款通知书一次性缴交探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竞得人未按时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不退还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自行了解拟设探矿权范围的地质条件等有关情况,可自行到区块现场踏勘。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本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探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挂牌或成交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意向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买结果无效,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将当事竞买人、竞得人纳入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担保银行提出索赔。 1.意向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意向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6.向主管部门或者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竞得人获得探矿权后,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三)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但依法应当给与补偿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3.不可抗力的影响。 1.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获取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到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查阅。 2.《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勘查年限,并分年度列出勘查计划、年度勘查投入等内容。竞得人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开工备案并开展实质性勘查工作。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中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或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拟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 (七)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八)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九)交易联系信息 出让人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联系
3.交易平台:毕节市
(一)竞买资格条件
2.保证金缴纳后(若有),申请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绑定后才能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
十一、重要提示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ztb.guizhou.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