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容桂街道2025-2026年度西片公共市政环卫绿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 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④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⑤上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容桂街道2025-2026年度西片公共市政环卫绿化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