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1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项目,项目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
根据矿井中长期接续计划,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进行五采区下山掘进。宝塔山砂岩含水层作为煤层底板主要承压含水层,对五采区下山掘进存在安全威胁,需要提前对宝塔山砂岩水进行放水试验,研究其可疏放性。需收集现有水文地质资料编制《15煤安全开采评价》;综合分析新上海一号煤矿和榆树井煤矿生产地质条件,统筹规划编制《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设计》,并根据设计开展放水试验,出具成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大项。
2.4 招标范围
依据现有水文地质资料,综合分析榆树井煤矿15煤受宝塔山砂岩含水层威胁情况,分析矿井生产遇到难点问题及解决措施,编制《15煤安全开采评价》;综合分析新上海一号煤矿和榆树井煤矿生产地质条件,统筹规划编制《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设计》;根据《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设计》开展放水试验工作;出具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成果报告及相关图纸;下一步工作建议。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 目标:5月31日完成《15煤安全开采评价》《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设计》的编制、评审,7月31日完成宝塔山砂岩水文孔补充勘探设计的编制、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放水试验钻孔施工,2026年3月31日前出具宝塔山砂岩放水试验成果报告及相关图纸。
2.6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身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具有煤矿井下承压含水层放水试验能力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资格。
3.2 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3 投标人未曾与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拥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实验室或国内(外)院士团队的单位优先。
3.7熟悉上海庙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单位优先。
3.8对侏罗纪“宝塔山砂岩”含水层有一定研究成果的优先。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7日起至2025年05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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