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博州公司2✕660MW煤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 煤电项目位于博乐市南约 12 公里处,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 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 0.69 公里、1.20 公里,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公里、13.80公里,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机组,兼顾供热,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一次建成,但不堵死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采购新疆电力博州公司2×660MW煤电工程全厂2台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2.1.3交货期:暂定为自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供货到现场,最终交货时间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1.4交货地点:新疆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 博州2×660MW煤电项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功率1200kW及以上容量的柴油发电机的合同业绩2份(若合同中未明确机组功率,投标人可提供最终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等可证明机组功率的材料,或提供对应合同业绩中标的物说明书/手册等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功率的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2)投标人须在商务(不含报价)、技术文件中承诺并提供新疆电力博州公司煤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及其他材料下载),若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