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合成油厂稳定重质油具有正构烃含量高,烯烃含量高等特点,可以分离出C8-C10混合烯烃和C11-C13混合烯烃,销售给下游企业生产PAO、烷基苯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加气液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保证后续项目研发以及装置后期连续稳定运行,拟对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投决、基础设计、建安工程控制价已完成,现需委托专业单位对煤制油重质油提质改造建安工程进行施工。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投标人需完成煤制油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基础、地基处理、道路、排水沟、竖向场坪等)、设备安装(含吊装,散件到场的设备或成套设备组装、设备预制卷板组装)、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电信、消防、给排水等安装调试、与原装置的碰口、工艺管道酸洗、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设备及管道标识、现场到货设备的卸车(包括设备、材料从招标人仓库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运输)、直接到现场物资的保管等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详见技术附件中供货矩阵。
(3)投标人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4)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在技术附件中描述。
2.1.3计划工期:660个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主装置(气化、净化、空分、油品合成、油品深加工、油品储运)的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1 16:0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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