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5)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389.3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941.082217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铺设 DN300管道 17825 米,新建一体化取水泵站 1 座等配套设施,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941.082217万元。
2.3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2 年 05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05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