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507.4万元;建设规模:对昌黎县城镇11968户液化气居民用户和197户液化气餐饮用户实施“瓶改管”入户管网改造安装,建设地
2.2 本次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瓶改管”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R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95万元。
2.3 服务期限:
☑ 22个日历天,从2025年06月17日起至2025年07月08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其他
3.4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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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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