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环保隐患排查评估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生态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治理水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拟计划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单位对公司开展全面的生态环境、节能和碳排放排查,对标对表国家标准和先进企业的治理成果,提出生态环境隐患治理提升方案和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公司生态环境风险,提高公司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2.1.2招标范围:
(1)国家生态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估
根据国家、部门重点政策对公司水、土、声、辐射、节能、碳排放等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找出政策落实薄弱环节和缺失内容。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公司排污许可证填报、三同时办理、各项专业管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建议。该项工作每年到厂开展1次。
(2)开展专项的节能环保隐患排查
组织专家团队,对公司现有环保设施、自行监测、在线监测、生产设施、固废管理、废水管理、土壤及地下水、辐射安全、噪声、节能、碳排放等方面进行摸排,并根据政策提出潜在或后期治理重点及建议,对摸排出的问题提出应急管理措施、建议整改方案等措施。该项工作要求2025年9月前组织各重点专业专家(至少10人)到公司完成一次全面摸排并开展一次全面整改评价;后续两年每季到厂开展1次,每次要求至少1名专业高级工程师带队开展工作,队员不少于5人。
(3)环境管理制度与机制风险评估建设
评估公司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生态环保职责划分与环保管理的匹配性、制度与生态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帮助公司建设匹配生产、运行的环保管理体系。
(4)能力提升培训
聘请环保专家,现场培训,从环保管理、专业知识和迎检指导等方面开展,对学习完成人员,颁发专业证书。预计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三同时、碳排放、节能、从人员能力提高等6个专项开展。要求每次培训专业讲师不少于3人,每次开展时间不少于16课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化工装置环境问题排查或化工装置环保评估评价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内容包含化工装置环境问题排查或化工装置环保评估评价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