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为陕西省所属矿井。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是重大灾害治理的重点,也是制约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矿井生产建设过程掌握的矿井灾害情况,陕西省辖区内部分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生产期间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仅依靠风排瓦斯得不到有效解决,瓦斯治理工作对矿井采掘接续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开展必要的工作面瓦斯抽采工作。煤炭技术公司为有效支撑系统内矿井灾害防治,需采购灾害治理钻探工程服务,采用定向钻探与普钻相结合,通过定向长钻孔一次覆盖较大范围灾防区域,减小打钻动迁次数,提高钻孔利用率。
工期:48个月(项目实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面采空封闭结束)。
2.2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矿井瓦斯治理钻孔工程及相关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瓦斯抽采钻孔工程
1)钻孔工作量。根据确定的钻孔施工方案,结合矿井采掘过程掌握的瓦斯涌出情况,开展瓦斯治理工程。其中:孔径φ120mm本煤层定向长钻孔工程量为18000m;孔径φ153mm顶板定向长钻孔工程量为16000m;孔径φ113mm本煤层普通钻孔工程量为75000m。
2)压裂工程量。根据确定的钻孔施工方案,对部分孔本煤层定向长钻孔进行井下分段压裂,压裂工程量为2000m。
3)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施工方案设计
根据服务工作面瓦斯治理计划、采掘计划、煤层赋存及地质条件,设计定向长钻孔、普通钻孔施工方案。主要从抽采评判单元划分、钻孔抽采半径与抽采时间选取、钻孔各类参数、钻孔施工流程、下筛管及封孔工艺流程、瓦斯抽采效果保障、施工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制定等方面开展钻孔施工方案设计。
4)瓦斯抽采钻孔封孔及连抽。本煤层预抽钻孔采用“两堵一注”囊袋式封孔工艺,封孔长度不小于18m,全程下φ50mm筛管;掩护掘进定向钻孔、煤层定向预抽长钻孔和顶板定向长钻孔采用“两堵一注”囊袋式封孔工艺,封孔长度不得小于20m,全程下φ75mm筛管。负责所有钻孔封孔连抽,钻孔封孔后通过软管连接至就近集气管。
5)钻孔测斜。深度超过120m的瓦斯预抽钻孔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2个钻孔的轨迹,深度60~120m的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1个钻孔的轨迹;穿层抽采钻孔实际见(止)煤与设计见(止)煤长度误差超过三分之一的钻孔应当测定该钻孔轨迹。
6)瓦斯抽采钻孔工程施工队伍需配置队长1人,副队长3人,技术员1人,钻孔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数量依据矿井采掘接续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因为人员短缺影响施工。施工队所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兼任项目部管理职务。
(2)瓦斯治理技术服务
1)在服务煤矿建立瓦斯治理项目部,驻矿瓦斯治理人员全面参与矿井通风和瓦斯方面的技术咨询及管理,瓦斯治理技术服务项目部人员全面参与矿方瓦斯治理工作。项目部成员(不得由施工队人员担任)不得少于5人,长期驻矿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技术骨干人员2名,驻矿专家1名。
2)出具服务工作面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报告、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和方案、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出具掘进工作面掘前瓦斯评估报告,每掘进200m测一次掘进工作面瓦斯参数,开展回采煤层瓦斯抽采半径测定工作,开展上邻近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并出具正式报告。定期进行井下瓦斯参数测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抽采参数等并出具报告。全程跟踪服务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工作,研究瓦斯赋存和瓦斯涌出规律,为瓦斯治理提供依据。负责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基础参数测定报告以及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及各类报告的评审等一切费用。
3)考察测定瓦斯抽放钻孔抽采效果并出具评估报告。其中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参数测定,主要对单孔瓦斯浓度测定分析,出具钻孔抽采参数的分析报告,单孔抽采一个月后瓦斯抽采浓度不得低于初始浓度的50%。顶板定向长钻孔、掩护掘进定向钻孔必须分析抽采效果,并出具报告。
4)编制服务煤矿瓦斯治理“五年”规划及对矿井中长期瓦斯治理规划,与矿方共同商议确定长远瓦斯治理方案。
5)编制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自评报告及复查报告,配合矿井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6)根据现场测定的瓦斯参数、现场瓦斯涌出及赋存情况的分析,提供可行有效的瓦斯治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
7)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隐患排查,提出矿井瓦斯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性瓦斯问题。
8)参与矿方对地面瓦斯抽采泵站、抽采系统管理及井下抽采参数测试考察,以提高矿井瓦斯抽采效果。
9)专业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服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矿井瓦斯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培训(每次不少于40学时),提高瓦斯防治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10)技术资料规范化服务。对矿井通风、瓦斯方面的图纸、台账、报表、制度、报告等内业资料提供专业性技术指导并参与编制工作,保证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11)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公司提出的瓦斯治理方面的有关事项。
12)瓦斯治理方面的内业建设: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地方规定及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
2.中标价范围内对于因设计变更、洽商等造成的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经验收合格后按审定的单价预算进行结算;设计未做调整情况下,因现场工况影响、施工质量影响等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不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瓦斯灾害防治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个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成果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负责过至少1项矿井瓦斯防治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扫描件。
(3)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今本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2.4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③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扫描件内,须能体现其为业绩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或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验收证明、用户证明、委任书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2日9:00起至2025年5月28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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