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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2 0
核心提示: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 项目规模:4×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前交付并完成验收,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专有技术引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外委服务(CHDTDZ018/22-QT-04301):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及华电集团相关指引要求对红雁池分公司建厂以来至2024 年各类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整理,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验收等工作。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交付并完成验收,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 标 人 在 评 标 期 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档案整理合同业绩;

(2)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2 16:30到2025-05-29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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