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李旗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李旗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三河市李旗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审批投资【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三河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三河市李旗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1.2 建设地
2.1.3 建设规模:对三河市李旗庄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包含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及输水干管建设,本次项目实施范围为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徐枣林村、李民庄村、李旗庄村、杜官屯村、东兴庄村、赵各庄村、么曹庄村、幸福庄村、刘校尉村、崔家窑村、大定福村、李木耳村、东辛店村等14个行政村,14个村污水收集管道建设172574.41m(含14个行政村通村路污水干管建设3711.78m),φ700检查井4081座,φ1000检查井499座,一体化提升泵站42座,水泥路面破除并恢复53544.16m2,沥青路面破除并恢复7500.29m2等。
2.1.4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和三河市本级财政资金
2.1.5监理服务期限:56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合同估算价:72.26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对应的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必须满足《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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