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鄂州发电公司三期机组(2×1000MW)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目前采用低温旁路烟气余热浓缩+压滤工艺,三期脱硫废水经处理后泥饼外运至灰场贮存,滤液返回至浓缩塔继续浓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三期脱硫废水系统进行深度处理改造,本工程采用一体化预处理+低温烟气余热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旋转雾化)工艺,拟原则利旧现有三期低温烟气余热浓缩系统设备并新增一套30t/h一体化预处理系统,通过在5、6号机组新建2套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在负荷(1000MW)条件下每套蒸发系统处理量不低于5m3/h,消纳三期脱硫系统废水以及一、二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无法消纳的部分,高温蒸发后产生的盐分通过输灰系统最终进入灰库。
本项拟采用EPC方式,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脱硫废水深度处理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以及整个系统的土建工程、安装施工、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等工作,此外需完成项目科技创新成果,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总工期为360个自然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完成三期两台机组整套系统调试、具备验收条件为止,其中:6号机组施工工作拟在2025年11月,6号机组A修期间完成,5号机组施工工作拟在2026年5号机组A修期间完成,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④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EPC工程(须采用高温烟气旁路蒸发工艺)已完工(或竣工)且通过性能验收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能体现该合同业绩中的工艺路线、合同签订时间、机组数量、单机容量值等)、完/竣工验收证明、性能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4日9时整至2025年5月3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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