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米东热电厂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0个月(2025年8月1日- 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新疆公司米东热电厂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建设项目(CHDTDZ009/22-QT-06501):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燃料质检楼的设计、施工、装饰,新建全自动化验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竣工试运行、人工制样和人工化验设备的搬迁,以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投运业绩:
(1)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改造业绩;
(2)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升级业绩;
(3)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新建业绩;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6 09:00到2025-06-03 17:00。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0个月(2025年8月1日- 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新疆公司米东热电厂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建设项目(CHDTDZ009/22-QT-06501):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燃料质检楼的设计、施工、装饰,新建全自动化验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竣工试运行、人工制样和人工化验设备的搬迁,以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投运业绩:
(1)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改造业绩;
(2)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升级业绩;
(3)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新建业绩;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6 09:00到2025-06-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