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为增强西宁发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分公司于2015年部署了全厂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原有417个点位,其中模拟前端164台,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目前无法满足高标准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的需求,也无法支撑安全生产管理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主要表现在:视频采集终端未覆盖重要生产区域,发生安全事件无法开展有效的事件追溯;系统建设时未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视频采集终端、部分区域线路敷设不规范,导致视频监控效果不佳、设备损坏和信号中断;视频监控系统存在多套视频监控子系统,系统未整合,独立组网,存储设备分散且视频数据不能复用等问题;设备编码没有标准、IP地址未系统规划,影响数据利用等问题。
针对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现状和后续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化应用的需要,分公司对主要生产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整体设计。按照“主要生产设备全覆盖、主要作业区域全覆盖、主要仓储区域全覆盖和主要区域出入口全覆盖”的原则以“永久+临时”方式对视频监控点位进行了重新规划,并按照“充分利旧”和“一体化”原则对视频采集终端、综合布线、供电系统、网络系统、存储系统、视频监控平台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并立项开展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项目范围: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各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整合、原视频模拟量摄像头替代、传输线缆更换、原效果不佳视频数字量摄像头更换、采购新摄像头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系统配套设备安装及存储、平台整体接入内网与黄河公司管控平台对接动作等。
1.2.2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2.2.1方案编制
1、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软硬件(摄像头、存储设备、服务器、视频监控平台)的采购;供电线缆、布线产品及施工辅材的采购;摄像头及辅助设施安装调试,供电电缆敷设实施,综合布线实施;配合发包方完成网络集成工作;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实施,包含平台调试,数据治理,对外数据服务;其他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服务、售后服务。系统平台整体监控网络(设备及性能)需求,前后端设备部署方案,施工走线、管材、管沟、立杆等辅助设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施工队伍、工作面的规划),并完成实施交付。
2、编制存储方案:整体存储架构、存储扩容方案。
3、编制集成方案:本项目各子系统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存储系统与智慧燃料视频监控系统对接方案。
4、编制系统平台与黄河公司平台对接方案:包括对接内容、对接方式、网络架构、网络安全保障(包含上线前提供安全检测报告)、实现功能、设备编码等,黄河公司管控平台品牌为海康威视,要求接入支持GB28181协议。
5、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地点安排、人次数、培训组织方式等。
1.2.2.2采购
1、完成软硬件(489台摄像头、2台72盘位共2080T的磁盘阵列存储设备、2套国产化服务器、1套国产化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172台交换机、2套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6台55寸拼接屏1套等主要设备)的采购;
2、本项目涉及的摄像机、综合管理平台和存储阵列须为同一品牌,仅限于海康威视、大华和宇视三个品牌。
3、完成本项目配套所需的供电线缆、布线产品及施工辅材的采购。
1.2.2.3拆除部分
拆除原有417台摄像机设备及支架、线缆等附属设备,保留可以利旧的线管。
1.2.2.4安装
1、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前端设备摄像头、传输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供电电缆敷设实施,综合布线实施。确保摄像机安装位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关键区域,且成像清晰。
2、配合发包方完成网络集成工作,连接传输设备,包括铺设线缆、连接交换机等。
1.2.2.5调试及后期工作
1、完成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实施,包含平台调试,数据治理,与黄河公司平台对接数据服务(含首年度10M专线租赁);
2、配置后端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平台服务器等,并进行系统调试,确保各设备之间能够正常通信和工作。
3、配置视频监控软件平台,实现目标检测、跟踪、实时监控、报警等功能。
4、设置视频录像参数,包括录像模式、码流类型、分辨率等,确保录像质量满足需求。
5、配置报警参数,设置异常情况的检测标准和报警方式(如声音、短信、邮件等)。
6、设计用户管理系统,实现用户的注册、登录、权限分配等功能。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7、系统测试与验收: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稳定性测试等;根据测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和调整,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满足项目需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系统达到预期目标并交付使用。
8、其他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制定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计划;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9、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西宁发电分公司
1.2.3.2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90天。待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到货,65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安装及调试工作,完成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过至少2项安防系统施工的合同业绩,其中每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方,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4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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