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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塔筒(含锚栓和锚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7 0
核心提示: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塔筒(含锚栓和锚板)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华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
 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塔筒(含锚栓和锚板)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华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容量180MW,其中风电120MW,光伏交流侧60MW,容配比1:1.2,配建45MW/180MWh(25%/4h)储能。本项目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红塔220kV变110kV侧,送出线路长约3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首批锚栓、锚板于2025年8月1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全部锚栓、锚板于2025年8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

首台套塔筒于2025年8月2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全部塔筒于2025年9月30日机位点交货完毕。本项目供货进度必须满足现场需求,具体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同时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投标人对于本项目设备的设计、排产、到货、服务等须满足项目的开工、施工及并网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塔筒-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塔筒(含锚栓和锚板)采购(CHDTDZ046/16-SB-15701):12套风电机组塔筒(含锚栓和锚板)及其附件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塔筒(含锚栓和锚板)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50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供货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27 13:35到2025-06-02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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